现代快报报道,记者卢河燕表示,当前正值清明时节,许多地方都在倡导通过文明方式扫墓来缅怀逝者。4月2日当天下午,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信息通气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志红进行了说明,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1年6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包含了许多关于促进风俗变革的内容。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于同化 摄
殡葬与众多家庭的生活息息相关,同时影响着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条例》强调生态环保的殡葬观念,更加注重人文关怀。《条例》第三条清晰阐述了“去除旧式葬俗,倡导文明安葬”的指导原则,基于这一原则,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
《条例》第六条提出,倡导生态环保的安葬方式,支持立体式骨灰安葬,鼓励不保留骨灰或捐献遗体,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选择生态安葬者提供相应补助,并为无骨灰或遗体捐献者设置公共纪念场所。
文明祭奠,《条例》提出,要提倡环保节约安全的方式,鼓励大家参与集体祭祀活动,或者送鲜花,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祭奠。此外,《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地区的政府应该把改变旧时的丧葬习惯,推广新式殡葬观念,作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一部分。
生活要有妥善的归宿,这是民众的基本要求。陈志红说明,针对丧葬行业出现的收费不透明、定价过高等乱象,《条例》制定了明确的约束条款,对于欺骗、强迫或者搭配销售丧葬用品,又或者实施不合理定价的行为,将由市场监督机构依法进行整治;若情节触犯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将依法实施治安管理方面的惩戒。
《条例》同时提出,地级市、县级市与区、乡镇以及街道层面的行政机构,须依照殡葬设施布局蓝图,着力推进公共墓园和骨灰存放设施的建设,以扩充墓穴或格位的数量。公共墓园和骨灰存放设施,能够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本人或配偶先前居住地的服务区域内的居民,提供墓穴或格位,借此实现夫妻合葬与归葬故土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