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民法〔2022〕1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我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体现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原则,更好地保障居民殡葬权益,经市政府批准,继续向我市人民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现将《深圳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民政局
2022 年 6 月 15 日
深圳市免征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
为完善我市基本殡葬服务体系,落实亲民殡葬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基本殡葬服务,提升基本殡葬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基本公共殡葬服务工作的意见》(粤政发[2011]67号)、《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的通知》(粤民政发[2015]37号)、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政发[2018]5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继续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
1. 自由目标
在本市死亡并火化的居民和在外地死亡并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
2. 免费项目及标准
(1)遗体运输费(普通殡葬车);
(2)遗体保管费(3日内);
(3)逝者简易遗体告别室租赁费(减免400元以内);
(四)骨灰火化费(普通火葬场);
(五)骨灰存放费(10年内)或生态安葬费(由民政部门组织征收);
(6)遗体消毒;
(7)遗体处理;
(8)尸袋;
(九)瓮(杯)(减免50元以内);
(10)简易火化棺(减价50元以内)。
按照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海上撒骨灰服务”等相关行业标准,按照省、市价格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上述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收费合计不超过2200元。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被继承人的户口簿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户口登记材料;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
(三)葬礼承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四)本市户籍居民,要求免费办理遗体异地火化,还应当提供异地火化相关材料和殡葬基本服务发票(含费用清单)。
前款第(二)项材料应当保留原件;其他材料应当核对原件,保留复印件。
4. 资金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承担,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每具火化遗体2200元的标准拨付给市殡葬服务中心。对符合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条件的,深圳殡仪馆在殡葬承办单位结算殡葬服务费时,直接免收其基本殡葬服务费。对本市户籍居民遗体在外地火化的,可持外地火化相关材料和基本殡葬服务费发票(含收费清单)到深圳殡仪馆领取费用。
五、监督管理
(一)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市财政部门年度预算,足额安排、专款专用、定期结算。随着免费服务对象增减和收费标准调整,资金应当作相应调整。
(二)各区(含新区)民政部门要做好宣传,市殡葬服务中心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供优质服务,落实亲民政策。
(三)民政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克扣费用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2022年6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15 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