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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礼仪之第六节 丧葬礼俗

发布时间:2026-02-07 11 浏览: 70

第六节 丧葬礼俗

这一系列安葬、哀悼死者的礼仪活动,被称作丧葬礼仪。人们采取这些丧葬礼仪,其最终目的在于,一方面要让死者感到满意,另一方面也要使活人内心安宁。为了避免死者发怒,就得按照规定的时间去进行祭奠,从而超度亡灵。由此能够看出,中国的丧葬礼仪,乃是原始观念跟封建观念相混合以后形成的产物,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在民间流传了成千上万的年头。就算是到了今天,丧葬礼仪之中依旧残留着许多过去的痕迹。在整个丧葬礼仪的全部过程里,这其实就是生者与死者之间的一种对话,在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那些话语,凝聚着一个非常坚韧的结,那就是念祖怀亲。生者与死者存在实体联系,这个结就表现在其中,生者与死者还有精神联系,这个结同样表现在里头,儒家的伦理色彩,还有等次观念等等,都融入丧礼的每一个细节处。与之相反,灵魂不灭的宗教信仰意识在这儿完全被这种中国式的伦理人情给裹挟,它有时候去作某一礼俗的注脚,有时又变作成为某一用具的底色,失去了原本有的活力和色彩。

一、丧礼的演变与时代特征

人类学的资料显示,丧葬礼仪并非人类刚诞生就具备,考古学的资料表明同样如此,而是到了特定阶段才出现的。早期人类在人死之后,并不进行埋葬。彼时的人类,才刚刚脱离动物界,以采集与狩猎作为谋生手段,整日都在为获取生活资料而忙碌。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人们的思维能力也尚未发达,尚未产生灵魂观念。所以人死后,会将尸体就地抛弃,不予理会。《孟子·滕文公上》记载:“盖上世常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那个时候,生产力水平处于低下状态,人们要想确保获得必需的生活资料是极为困难的,所以,人们竟然把死者的尸体给吃掉了。恩格斯针对此情况曾经作出过明确的论述,其内容为,像书籍里所描绘的纯粹以打猎为生的民族,也就是完全依靠打猎来维持生计的民族,是从来都不曾存在过的,依靠猎物去维持生活,其实是极其不稳定不可靠的。因为食物来源常常没有保障,在这个阶段约莫发生了食人之风,这种风气,后来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恩格斯所讲的“这个阶段”,指的是“蒙昧时代 ”的中级阶段,具体而言就是考古学上的旧石器时代早期。恩格斯于《反杜林论》当中还讲道:“在这之前人们并不晓得要怎样去处置战俘,所以就单纯地将他们杀死,在更加早的时候甚至把他们给吃掉。”。

人类最开始的丧葬活动,目的在于保护尸体,随着社会生产力持续提高,人类智力渐渐增长,进而产生了灵魂观念,觉得一个人存在「灵魂」与「肉体」两个部分,人的死亡,是「灵魂」离开了「肉体」,故而,「肉体」便没有知觉,未来,「灵魂」还会返回「肉体」之中,所以,活着的人要妥善保护死者的「肉体」,这种针对「肉体」的保护行为,便是早期的丧葬活动,而保护尸体的所在之处,就是墓地。

丧葬礼俗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至迟是旧石器晚期,1933年发掘北京周口店山顶洞遗址时,考古学家发现下室有墓葬遗存,死者身体下面铺撒着红色赤铁矿粉,随葬物品有燧石石器、石珠以及穿孔兽牙等物,在死者身下撒赤铁矿粉是旧石器时代晚期常见的葬仪之一,红色象征鲜血,血是人生命的来源以及灵魂的寄身之所。在尸体之上撒赤铁矿粉,以此表示给予死者全新的血液,赋予其崭新的生命,又或者表示他并非已然死去,仅仅是长久地沉睡罢了;又或者说是期望死去的同伴能够重新复活;亦或是期望死去同伴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能够持续生存下去。

人人平等,在母系氏族社会内部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不因性别不同而有差异,这种平等关系在氏族公共墓地的墓葬中充分反映出来。男子属于母亲的氏族,在母系氏族社会要死了必须回到本氏族去,埋葬在本氏族的公共墓地中,葬法反映当时母系氏族社会前期,考古学上我国发掘清理大量新石器时代墓葬也充分反映出这一时期墓葬文化的特点。

到了新石器时代的晚期阶段,由于氏族成员之间贵贱的分化情况进一步加剧,于是丧葬仪式也渐渐增添了具有宗教性质的仪式行为。比如在山东滕县的墓葬当中已经出现了木椁,而在胶县的龙山文化遗址里又有玉琀出现,这些后来都变成了丧葬礼仪里绝对不可或缺的一项。

夏商周那个时候,中国古代的丧葬礼仪朝着系统化、程序化的方向发展了,尤其是周代,那可是个崇尚礼仪的时代,对周人的来讲,丧葬礼仪是文明的一种象征,他们觉得上古的百姓是穴居野处的,所以丧葬礼仪也就草率、简单起来,《周书·异域上》说:“死者就用苇薄裹着尸体,挂在树上。”《周易·系辞下》说:“古代的葬礼,就是用很多柴草把尸体厚厚地盖住,葬在田野中间,不堆土也不种树,服丧的期限也没有定数。”这是灵魂观念没出现,或者灵魂崇拜还不发达的时候,人们处理尸体的情况。所以,三代期间的人们常常把那时的丧葬礼节当作值得自豪的事。自旧石器时代晚期墓葬风俗起始,一直到西周时期地方,中国丧葬风俗经一万多年的演变发展,已然产生出许多风格独特、后世人少见的入殓丧葬习惯或者风俗事项。根据当时的文献资料而言,丧葬礼仪已经初步形成样子,属纩这项、三个月大殓、饭含、棺椁制度、明器制度、襚制取等都已经出现了。

到战国那个时期了,中国古代的丧葬方面的礼仪已经基本上具备了。在所那个时候丧葬礼仪所具有的特色,是在着重强调着伦理秩序的充实,还有道德架构的建立,通过这些从而规定出来亲属团体的层级亲疏关系,以及和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相比较附着的关系,使得伦理秩序跟政治秩序在这种丧葬礼俗当中获得了有机的统一。因为丧礼没有不是以伦理秩序和政治秩序作为根本的,所以它外在的表现形式也就变得十分的繁复了。

首先去看处理死亡之人的丧仪,《墨子·节葬下》这段话是这样说的:“那些王公大人一旦有了丧事,所使用的棺椁必定十分厚重,进行葬埋必定极其丰厚,随葬的衣衾必定数量众多,上面的文绣必定非常繁杂,坟丘必定十分巨大。而存在于普通百姓死者身上的情况呢,几乎要耗尽整个家庭资财。存在于诸侯死去之时的状况呢,会让国库空虚,之后往死者身上摆满金玉珠玑,用丝带束好,把车马藏于墓穴之中,还必定要大量制作帐幕、鼎鼓、几案……”。

像壶口被滥觞占据,戈戟与剑器并列,羽饰和旄旌旗幡共处,牙齿对应皮革存放,然后躺着使之被掩埋。」就犹如湖北随县战国早期的曾侯乙墓那般景象,亡者口中放置着玉琀,鼻部耳部以及口边都有玉塞,双手持有玉握,其身上诸如纱质、绢质、绣物、锦缎、麻质等衣衾的残片数量多达234团。《荀子·礼论》里说道:「丧礼啊,是凭借活着之人的方式去装饰死去之人的,模仿其生前的样子以此送其离世,故而对待死去之人如同对待活着之人,对待已消逝之物如同其依然存在,自始至终保持一致」,又提及:「侍奉生者,是对开始进行装饰,送走死者,是对终结予以装饰,起始与终结都完备了,那么孝子应尽之事便完成了,圣人的道义也就完备了。」这便讲出了古人用衣衾隆重殓葬亡故之人背后所蕴含的情感所在啊。

再去看针对亡故之人「饰终」殓殡前后那一连串的仪式,初终当日存在属纩、复、楔齿、缀足、沐浴、饭含、设饰等仪式,丧亡的次日清晨举办小殓仪式,到第三天进行大殓仪式,此后便进入停殡待葬的时期,然而《礼记·王制》里有这样的说法:「天子要经过七日才殡,历经七月才葬;诸侯需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是三日而殡,三月而葬」,如此大殓在第三日举行,主要施行于中下层社会,在上层社会有的是在第五日、第七日举行,当然也有可能是贵显者的大殓仪式繁杂,需要耗费多日才能完成。关于停殡的期限,七月、五月、三月的区分也仅仅是大致说一说而已。等到下葬的时候,又存在拿着引灵的绳索牵拉柩车前往墓地的礼节。有把棺材送入墓穴的“窆”礼,有一种设置酒食的奠祭礼,有一种迎接尸主牌位回去的仪式,有初次举行的安魂仪式、再次祭奠时的安魂仪式、第三次祭奠时所体现的安魂仪式,有卒哭乃告之祖庙的袝祭仪式等。此后,在服丧的这段时间之内,还会举办每年一次的奠祭,也就是举行小祥祭,在死后二十五个月的时候举行大祥祭,二十七个月的时候举行禫祭。三年的丧服期满之后,还要举办除去丧服的仪式。到了这个时候,丧葬仪式的整个程序才宣告完成。

秦朝和汉朝阶段的丧葬方面的礼仪,基本上是承接了春秋战国那个时期的丧葬礼仪制度,并且呈现出朝着隆重方向发展的态势。以西汉中期作为界限来划分,秦朝和汉朝的丧礼大致能够被划分成两个阶段。西汉中期以前的那些贵族所拥有的大墓,大多是那种土坑直穴样式的木椁墓,继续沿用以前旧有的丧葬礼仪,十分注重棺椁以及礼器的相关制度。墓主人所处地位高低有区分,身份有着明确规定,形成的法度非常严格,不允许有超越规定的情况出现,而且墓里面随葬物品摆放组合是以礼器作为主要部分。除此之外,墓里面放置有珍宝、食物、器皿等诸多物品,种类十分繁多,物资使用相当丰厚。西汉中期往后,因儒家思想对人日常生活加以制约,其秉持以伦理作根基且以人情为宗旨的丧葬态度,逐渐改变了盲目迷信鬼神的丧葬仪式,具有象征意义的墓室、器物、俑开始大量涌现。“丧礼者,用生者来装饰死者,极力模拟其生前的状态为其送终,所以对待死者如同对待生者,祭奉亡灵如同亡灵仍在”,依照生者的“模样”为死者进行设置、装饰,用以传递一种情感寄托,展现生人的哀伤之情。

陶质明器在西汉中期便开始取代那极为实用的贵重器物用于随葬,这可是中国古代丧葬礼俗的一次重大变革,这表明随着庄园经济发展,社会上层对于随葬品的观念有了显著改变,他们觉得把庄园里的所有财产都制作成具有象征意义的陶质明器埋入墓中,要比那些数量有限的贵重器物更富有意义,更能够全面地展示出他们所拥有的财富。

凭借魏晋玄学蓬勃兴起,儒学独尊所形成的局面遭受极为猛烈的冲击,于丧礼层面展现出来,便绝无可能所有情况都依照古礼行事,甚而有时存在违背礼仪规范的现象。像《三国志·魏书·文帝纪》注引《魏书》所记叙的,夏侯惇离世,曹丕身着素服抵达邺东城门致哀。针对此情形孙盛发表评论称:「于《礼》而言,天子在宗庙门之外哭悼同姓之人。却在城门哭泣,这是不符合其应处位置的。」魏文帝驾崩,其太子曹叡筹备送葬事宜,曹真、陈群、王朗等人鉴于天气炎热,坚决劝谏,曹叡于是停止了相关行动。

当然,魏晋丧礼里,最具有那个时代独特特点的,是薄葬之风的广泛盛行。在这一时期,丧事跟之前的秦汉时代,以及之后的隋唐宋元明清各个朝代相比较,显得特别俭省薄待,让人产生一种革除旧有、创立新制的感觉。曹操是薄葬风气的倡导之人,历史记载他在临死之前留下遗诏,表达的意思有天底下尚且没有安定下来,不能遵循古代的丧葬规矩。下葬结束之后,都要除去丧服。那些带领士兵屯驻戍守的人,都不可以离开屯驻的地方。相关部门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入殓的时候穿平时的衣服,不要陪葬金玉之类的珍宝。(《晋书》卷二十《礼志中》)最终,丧葬事宜都是按照曹操的遗愿去办理的。是在父亲的带动之下呀,曹丕也坚决主张薄葬,他明确下令自己的丧事所有方面都要一切从简。上面这样做下面就跟着效仿,曹氏父子的薄葬言行对于曹魏甚至晋朝的丧事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使得薄葬变成了普遍流行的时尚。

南北朝那个时期,丧葬礼仪对汉晋的做法进行了兼而采用,两者相互作为补充,《宋书·徐羡之传》存在「开国之制,率遵旧章」这样的说法,当然啦,这一阶段的丧葬礼仪也出现了和汉晋时候不一样的方面,这便是盛行渴葬这种情况,所谓渴葬,指的是还没到葬期就提前去进行埋葬,也被称作槀葬,《公羊传》隐公三年讲道:「不及时而日,渴葬也。」注释是:「渴,喻急也。」另外《释名·释丧制》里面说:「日月未满而葬曰渴。言渴欲速葬,无恩也。」渴葬在南北朝时期是颇为流行的。

我国封建社会最为繁盛的时期是唐朝,各种体现封建等级制的礼仪发展堪称登峰造极,丧葬礼仪制度同样发展得极为完善。唐朝的一些礼仪文化,存在于《大唐元陵仪注》以及《大唐开元礼》这两部反映唐代礼制的书籍之中,如今都保留于杜佑的《通典》里。依据《开元礼》丧葬仪礼的记载,唐代从三品以上到四品以下直至庶人的丧葬程序总计有六十六道。倘若进行改葬,还另外有十七道程序。这些程序反映了唐朝封建丧礼的繁杂琐碎,同时也体现出严格的封建等级制。

可以这样改写:所谓“三品以上、四品以下直至庶人”,事实上已然全然涵盖了除去皇家之外的所有官员以及平民等级的丧葬之礼数仪容,这一程序体系乃是唐代社会丧礼的法规所在以及依据文本,封建等级的丧制已然对唐朝社会的朝堂内外进行了管控与规范。根据《开元礼》所记载的,六十六道丧葬程序的内容涵盖了,初终这一环节,还有复,接着是设床,之后是奠,再之后是沐浴,然后是袭,跟着是饭含,随后是赴阙,再随后是敕使吊,接着是铭,再者是重,之后是陈小敛衣,然后是奠,接着是小敛,再接着是敛发,之后是奠,然后是陈大敛衣,跟着是奠,接着是大敛,之后是奠,再之后是庐次,然后是成服,接着是朝夕哭奠,之后是宾吊,再之后是亲故哭,接着是州县官长吊,然后是刺史遣使吊,接着是亲故遣使致赙,再接着是朔望殷奠,之后是卜宅兆,然后是卜葬日,接着是启殡,再接着是赠溢,之后是亲宾致奠,然后是将葬陈车位,接着是陈器用,之后是进引,最后是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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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在庭位、祖奠、

装载之中,呈现出升车的情况,进行遣奠,安排遣车,器物依序行进,各位孝子跟随柩车按顺序行动,到达郭门时亲宾返回,各位孝子乘坐车辆,途中有停放休息之处,在停留地点哭泣,行程中进行奠祭,亲宾前来致以相关事宜。

加载中……,茔地所在的地方,去到墓地,陈列明器,将灵柩下葬并哭丧排序,进入墓穴,墓穴中的祭器按序摆放,掩埋墓穴,祭祀土地神,返回家中哭泣,虞祭,卒哭祭,小祥祭,大祥祭,禫祭,祔庙,这六十六道丧葬程序基本皆源自周时的《礼记》,不过变得更具系统以及程序规范了,往后宋朝、明朝各代也都以唐代作为标准,稍微进行增加或者删减。

宋代丧礼大体上延续了前代丧礼仪式,只不过是某些细节层面经过有意调整得以变化。宋朝政府为整治礼仪,使风俗更为淳朴,多次颁布新的丧葬礼仪,严格拟定禁约,其中影响力最大的当属《政和礼》。北宋众多知名的士大夫在参与官修礼书之际,为规范礼仪,纷纷撰写书籍阐述观点,各自抒发自身看法。统治者凭借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体制来推行丧葬礼仪,致使宋代丧礼更具政治色彩。

元朝时期,统治阶层为了将丧葬礼制更为稳固地构建在忠孝观念基础上,针对汉族丧葬习俗实施必要变革,对那些有违封建礼俗的所谓“伤风败俗”情形予以“宣明”或更正,其秉持的原则与采取的做法是“省察风俗,宣明教化,若存在不孝不悌、乱常败俗等情况,皆加以纠察并依法处置。那些对民众有害的以及一切不利于民众且必须更改的”(依据《元典章》卷三十《礼部·葬礼》来说)例如民间有把棺木移至宗族祠堂或者公用厅堂的现象,不过大多是将灵柩停放在家中厅堂,设立孝堂并日夜守灵。通常情况下,在三日之内进行殡葬,然而,存在一部分人,是隔旬才予以安葬。另外,有一些个体,会把灵柩停放数年之久却迟迟不进行埋葬。依据文献记载所展现出來的呈现效果可知,显示有表明这种停尸而不进行埋葬的习俗,在元朝时期颇为流行。针对此种情况,元朝朝廷明确发出命令予以禁止。到了元代中后期阶段中内,丧礼本来就存在的贫富之间的差别、因等级不同而产生的区分的那种色彩,变得越发鲜明起来,厚葬的风气于是紧跟着盛行起来,而且在江南地区尤其盛行。面对这种此情况,在至大元年(1308)的时候,江西行省发布的一份文件宣称宣告表明:「从今往后,丧家除了衣衾棺椁,要依据实际情况举行葬礼之外依照体统进行举葬之外,不允许擅自使用金银宝玉器玩来装扮尸体装殓,要是违反规定的话,就会以不孝的罪名来判定罪行。」。依据《元典章》卷三十《礼部·葬礼》的相关内容,从文献所呈现的记载情况来看,元廷所制定的这些规定好像是取得了一些成效,然而,就其对于整个中国丧葬礼仪发展历程所产生的影响这个层面来讲,其作用是极其微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

对于明代丧葬礼仪而言,其主要是依据《仪礼·士丧礼》,除此之外,还参考了唐《开元礼》以及《朱子家礼》,这一点能够从《明会典》里所载录的丧葬礼仪清晰地看出来。然而,明代民间丧葬礼俗存在着自身所具备的时代发展特色以及地区性特色。统治之人,虽因出于人伦教化以及稳固政权之考虑,对于庶民百姓的丧仪制度,还有服丧制度,再者居丧仪制,甚至葬法等,皆有着严密详尽的法令限制,要求把各地的民间丧礼归入正轨,然而从明代文献的记载来看,民间的丧俗是依照各地传统风俗,适应时尚而施行,并不全然受法令制度的约束。

清朝初期的时候,宫廷丧仪这一块是比较简陋的状态。到了康熙在位期间,是在学习汉族儒家传统丧礼的情况之下,尤其是对于明宫丧礼参照学习之后,清宫丧制初步形成了。之后又经过雍正以及乾隆这两个朝代的补充完善,才最终达到了完备的程度。

清史文献将丧礼称作「丧仪」,皇帝的丧礼规格是最高的,被叫做「大丧仪」,大丧仪主要的礼仪以及程序有,小敛、成服、大敛、朝奠、殷奠、启奠、奉移、初祭、绎祭、大祭、除服、周月祭、上尊谥庙号、致祭、百日祭、祖祭、启行、谒陵、安奉等,具体的过程极为繁杂,没办法全部讲述,其中虽然掺和着满族旧俗,不过基本框架和明宫丧葬礼仪是一样的,清代民间丧葬礼仪,和明代是一脉相承的,没有大的改变,这里就不再详细叙述了。

二、葬式

有一种行为叫葬法,它里还包含着葬的样式,这是灵魂崇拜的主要表现形式。在灵魂迷信出现之前,人们会把尸体丢弃在野外,正如同禽兽对待同群的尸体那样。尸体被扔到野外的土地上,上面只是盖上一些树枝,既不堆积泥土形成坟墓,也不种植树木作为标记,而且也没有服丧期限的相关规定。当灵魂观念开始产生后,人们会依据灵魂与尸体关系的种种想法,以及关于灵魂在阴间生活的幻想,去安置尸体,于是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葬法和葬式。具体采用何种葬式葬法去对待尸体的灵魂,不同的文化圈有着截然不同的方式,进而构成了不同的丧葬文化特色。

我国属于多民族国家阵营,鉴于各民族身处的生存情况不一样,所从事的生产活动存在差别,并且心理素质存有差异等诸多缘由,从而形成了各自的葬法葬式及相关习俗,另外因为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具有不平衡性以及宗教信仰方面存在差异,在丧葬法式方面得以体现,其样式呈现出多种多样的态势,即可以这样讲,世界范围内主要的丧葬形式在我国差不多都能够寻觅得见,然而哪怕是处于同一种丧葬样式当中,也会因民族、地区以及宗教意识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因此而有所不同。

(一)「入土为安」的土葬

并非单单汉族如此,于古代时,匈奴、突厥等诸多群体同样大多是以土葬作为主要丧葬方式,土葬一般是运用棺木来进行操作的,针对汉族的贵族而言,此类人员的棺木有着好几重,其处在外层的被称呼成「椁」,而位于内层的称作「棺」,总体制作方面相当考究,自我国的实际情形来观察,处于旧石器时代晚期阶段的山顶洞人,他们已然具备了一定的意识专门将死去之人埋入到土中。在稍晚出现一些时间点的新石器时代(就像西安半坡遗址这般),人群们会去挖掘土坑进而集体掩埋尸骨,即便是较小年龄婴儿的尸体,还会特意使用陶瓮以及盆钵来进行装殓,并且是埋设在住房的附近区域。这也就表明土葬这种形式在我国古代时期非常早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

因为土葬的历史极为漫长,所以在人们的想法里,觉得死者入土是人的必定归宿。《礼记·祭义》讲:「众生必定会死,死了必定归土,这就称作鬼。骨肉在地下腐烂,变为野外的土。它的气息在上散发为明亮。」《韩诗外传》说:「人死叫做鬼,鬼就是归的意思。精气归到天,肉归到土。」《礼记·郊特牲》又记载:「魂气归到天,形魄归到地。」人死了,形体埋在地下,脱离形体的灵魂才能够归到天。关系紧密的,是土葬与鬼魂观念,自新石器时代起始,直至现代,于埋葬死者之际,人们都会为之随葬大量物品,涵盖各种用具、食物、装饰品等,其目的在于,能让死者的灵魂于另一个世界生活得更优渥。倘若死者无法入土,灵魂必然会游荡于世间,一日都难以安宁。对于活下去的人而言,这同样是一种构成威胁的存在,就如同列维 — 布留尔所诠释的那般:“无论葬礼所采取的是怎样的一种具体形式,无论尸体采用何种方式去加以处置——诸如土葬这种方式,亦或是火葬这种途径,又或者是停放在高处的平台之上,亦或是架置于树木之上以及类似的种种情形,所有的这些仪式在本质上都是神秘莫测的,或者要是你乐意这么认为的话,也能够说是带有巫术性质的……是将死者从活着的人群范围里完全排除出去的一种仪式。”所以说,也能够讲土葬的另外一层意义是活着的人因为惧怕死者从而采取的一种用于处理死者的办法。

举行遗体埋葬时所朝向之处,在中原地带大体上都是头部朝着西方,这种情况或许源自下面这三种认知:其一,觉得人辞世之后灵魂是要回归往昔的故乡之地的,故而头部朝向故乡所在方向;其二,觉得人的离世就如同太阳朝西方落下那般,人逝去恰似太阳落下;其三,觉得西方是某一个有着特殊状况的充斥鬼蜮的世界,人去世之后必定得前往那个地方去生活。

曾经古代之时,中原地区那儿土壤十分肥沃,人们世世代代都把农业当作主要的职业,将土地视为生命的根本所在,所以呢,人去世以后埋葬在土里面,这便是让灵魂能够得到安息的最佳办法,所说的「入土为安」于是就成为了汉族人民的一种信念。土葬这种方式是契合汉族人民的生活习惯以及那种慎终追远的伦理情感的。生命是从泥土当中衍生出来的,随后再回归到泥土里去,汉民族的这种观念是深深扎根难以动摇的。汉代的时候十分崇尚黄色,各个朝代的帝王全都是以黄色作为显贵的颜色。在阴阳五行里,黄色实际就是土色,土处于五行的中位,它属于一个最为稳定、最为可靠的基础,所以,人去世后葬于土中,被视作是让灵魂得以安息的最佳办法,土葬契合汉族人民的生活习俗,以及“有地则生,无地则死”的传统观念。并且,对于封建制度而言,土葬也是最具备条件展现阶级和等级差别的丧葬形式,因为唯有土葬,才有筹建并能长久留存象征死者生前权势与地位的标志物的必要,在等级社会,因死者身份各异,也划分出不同级别和规格的土葬。作为帝王安息之地的陵寝,通常得倾尽整个国家的人力物力方可成就那规模极为庞大工程,在皇帝之下,依据官品存在差异,有着不同的占地标准,不同的坟高要求,以及不同的陪葬规定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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