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瓮安县自被列入国家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以来,及时制定出台《瓮安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和《瓮安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在全区范围内推进殡葬改革。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呈现出基础设施投入大、部门协作细、殡葬服务民生化扎实、殡葬管理模式创新等特点,形成了机制健全、执法有力、服务高效、管理精准、惠及百姓的殡葬改革新局面,全面夯实了殡葬改革基础,有力促进了殡葬习俗转变。
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瓮安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瓮安县殡葬管理办法》《瓮安县党员干部违反殡葬管理规定暂行办法(试行)》《瓮安县殡葬用品管理规范化暂行办法》相继出台,对推进殡葬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出台了《瓮安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瓮安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对全面实施的时间、遗体火化对象、骨灰安葬、集中殡葬区划分、殡葬用品、公墓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定《瓮安县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为指导和规范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引发的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
投资7000余万元,建成太平山殡仪馆综合办公楼、墓园营业厅、餐厅、灵堂11间、骨灰、遗体冷藏室各1间,安装火葬场5座,购置玻璃棺材10具、遗体冰箱2台,购置骨灰运输车8辆,可满足全县常年火化、集中殡葬需要。投资2400余万元,建成九龙园商业公墓1座,规划设计4个墓区,共计一、二、三级墓及个性墓12600座。采取“一村一建”或“多村共建”方式,投资4600余万元,在全县102个村(社区)建设标准化农村公益墓92座。投资1亿元建设城镇公益性公墓,投资5000多万元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集中殡葬场地11处,配备冰棺42具,有效遏制了沿街搭帐篷办丧事现象,满足了群众殡葬需求。
联营局面已完全形成
加强联动衔接。建立联席会议调度制度,加强部门间横向联系,保持步调一致、统筹联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信息交换机制,确保死亡数据与殡葬改革无缝衔接。成立县乡两级执法队,成立县殡葬改革应急指挥中心,抽调县民政、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500余人组成应急执法队。各村(社区)明确联络员,形成上下联动的殡葬执法工作格局。成立瓮安殡葬服务协会,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合格的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基层自治制度,全县102个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管理,提升水平。依托“瓮安民政云”和“瓮安民情系统”,构建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将全县农村人口划分成3800多个网格进行分类管理。对殡葬实行民情数据联网、民情管理网格化的“双网”管理模式。同时,以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为抓手,大力开展殡葬行业整顿,规范殡葬服务管理。不定期开展非法埋葬强制火化应急演练,提升殡葬队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执法过程中,加大对非法埋葬强制火化、偷埋、非法殡葬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强化督导促落实。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为顾问、其他负责联络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县、乡、村三级保障工作责任制,明确县级领导和保障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到所负责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检查殡葬改革工作情况,努力使殡葬改革督导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全县重点督导的目标考核内容,形成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层层负责、层层落实。对不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问责。
加强宣传,凝聚共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宣传车、宣传标语、LED屏等手段深入开展宣传,把各项殡葬改革政策汇编成册,印发到村、到户。通过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宣传动员会、培训会“四会”,把殡葬改革重大意义、厚葬养老真孝道、县委县政府推进殡葬改革的坚定决心、殡葬违法后果等“四个澄清”落到实处。把传统葬礼与亲民文明葬礼、传统棺材葬与骨灰盒葬、农村征地安葬入公墓等“三笔账”算在群众账上,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全面落实惠民政策
全面落实亲民政策,即免收辖区内死亡公民遗体和骨灰运送费用;免收尸体冷藏费用;免收火化遗体费用和火化证费用,无论是平炉还是收灰炉火化,都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免收搬运遗体费用;免收一年以内的遗体存放费用;免收殡仪馆租赁费用,在县殡仪馆举行葬礼的,租赁中、小型灵堂时间不足三天的免收;免收遗体消毒、遗物处理和卫生费用,由县殡仪馆免费焚烧处理火化对象的遗物;免收尸袋、骨灰袋、红白绸、卫生巾、设备使用费;免收骨灰等候室租金,县财政每年安排500多万元对九项费用减免给予政策性补贴,让殡葬改革最大程度惠及广大群众。此外,对自愿选择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绿色生态安葬方式的,在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基础上,再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截至目前,已奖励生态安葬134例。(来源:贵州省瓮安县民政局)